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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工作要求

2020年09月04日      关注 :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监考员、考生: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0〕4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9月19日举行的2020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以下简称“CET”)有关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一、疫情防控总体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精神,本次CET考试增设疫情防控副主考1名,由后勤保障处处长担任;后勤保障处副处长分别担任江南校区、江北校区疫情防控专职负责人,抽调本部门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结合校园疫情防控规定,制定、细化校内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预案,并在考前予以演练;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确保疫情防控所需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充足到位。

(二)主考、副主考、监考员、考务人员等增加疫情防控工作职责,配合疫情防控副主考和疫情防控专职负责人完成相应的工作。

(三)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所有考生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从考前第14天(9月5日)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高于37.3℃以及出现咳嗽等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疫情防控副主考和疫情防控专职负责人,已毕业考生由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此项工作。

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由疫情防控副主考和疫情防控专职负责人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当地政府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四)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对本单位考试工作人员在参与工作前14天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的要第一时间上报疫情防控副主考和疫情防控专职负责人并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由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负责调整,替换人员必须在参加此项工作前14天体温和身体情况正常。取送试卷和外派巡考的工作人员,需要在西安住宿和餐饮时,要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宾馆和饭店,采用分餐制用餐。

(五)考前由相关部门对试卷运送车辆、校车、教学楼外围、保密室、考务办、考务值班室、保密室录像室、听力设备所在地点、广播室、考场(含备用)、楼道、厕所等考试涉及区域进行全面卫生打扫和消杀。考试场所使用电扇加强机械通风时,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所有考场门窗不得关闭。每场考试结束后,再次使用的区域按规定进行清理和消杀。

(六)考场入口(含育才路校门口、江北校区西门口)要设置异常者复检室,供检测不合格考生短时休息调整。负责体温测量和校门口接待2020届毕业生返校考试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七)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由疫情防控副主考和疫情防控专职负责人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参与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不能承担考试工作的工作人员,由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负责调整,替换人员必须在参加此项工作前14天体温和身体情况正常,并经过现场检测方可入场参加工作。

(八)监考员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领取和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试卷、答卷、物品等应在疫情防控副主考和疫情防控专职负责人指导下,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消毒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

(九)所有师生考试后废弃的口罩、一次性手套、防疫工作服等物品一律放入指定位置,由学校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生考试要求

(一)考前阶段

1.按照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要求签署《CET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校生由各二级学院在9月17日前组织完成。2020届毕业生由保卫处在考生进入校园时组织完成(上午8:00-9:00,下午14:00-15:00)。

2.考生应在9月1日9:00起至考前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因忘记注册信息未能找回密码并影响准考证打印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9月18日上午8:00-12:00到江南校区教务处考试科(江南校区1号教学楼1102办公室)现场打印准考证。

3.考前,在校考生应到考场所在教室进行听力试音,确保听力设备正常接收信息,若有问题及时和外语学院(0915-3287727)联系。听力试音时间:9月14日-18日(下午16:10-18:00),频率:94.8MHz。

4.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必要的文具、听力接收机(含合格的电池)、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等)。

5.考生考前须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CET考生守则》和学生手册中有关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的相关内容。在教务处网页观看《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宣传片》(http://jwc.aku.edu.cn/)。

6.2020届毕业生赴考时,出行前准备好口罩,携带个人《健康状况声明书》(附件1)、《CET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全程可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并及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或在车上饮食,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要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宾馆和饭店,采用分餐制用餐,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导,经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核验---提交信息完整的《健康状况声明书》《CET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测量体温,允许后方可进入校园。江南校区考生在考前一小时从育才路门口进入校园;江北校区考生在考前一小时从西门(正对逸夫科技楼)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后按规定路线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及时按原路线离开学校。

7.凡考试违纪、作弊的考生,一年内不得参加此类考试。其他规定按准考证《考生须知》执行。

(二)入场阶段

1.考生按所分配区域排队(间隔1米,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两证齐全),接受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开考后(即上午9:00,下午15:00)禁止入场。

2.入场时出现体温异常(高于37.3℃)、咳嗽等症状时,由工作人员引领到复检室。等待医务人员检测后,由疫情防控副主考和疫情防控专职负责人做出研判,确定是否隔离参加考试或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试阶段

1.发现考生体温异常(高于37.3℃)、咳嗽等症状时,监考员上报疫情防控专职负责人,经医疗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经省级承办机构批准予以补齐。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医疗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2.出现违纪、作弊行为的,监考员上报考务办,由副主考、考务办主任、省派巡考进行处理。

(四)离场阶段

考生离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不要经过备用隔离考场区域,保持人员间距,从各个疏散通道及时离开考试区域。按照二层至五层的顺序,每隔3分钟放行一次(考试结束先二层放行,3分钟后三层放行,以此类推)。备用隔离考场考生、监考员最后离开考场。

三、其他事宜

(一)各二级学院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大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对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二)学校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三)考前,学校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部分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调试设备,熟悉检测操作;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附件:1.健康状况声明书

2.CET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教务处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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