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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基层党支部书记学习培训班的通知

2021年06月02日      关注 :

各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修订)》,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切实提高基层党支部书记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夯实学校基层党建工作基础,经学校党委同意,决定举办基层党支部书记学习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党总支下设党支部书记

二、培训时间

2021年6月5日——6月6日

三、培训方式

采取自主学习、集中培训、现场教学、交流研讨等方式进行。

四、培训内容

1.自主学习: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二级学院师生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实施办法》(修订)《“七个有力”党支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管理办法》《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实施方案》等。

2.集中培训:

(1)安康市优秀公务员风采展示及学习交流;

(2)《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修订)》研学;

(3)基层党建工作实务专题辅导;

(4)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辅导。

3.分组讨论:围绕集中培训和自主学习内容,结合支部工作实际,就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进行交流研讨。

4.现场教学:以“党史学习强思想,三苦精神促工作”为主题开展现场教学。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修订)》的具体体现,也是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推动我校党建“双创”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提前通知参训人员妥善安排时间,认真组织参训人员参加培训。所有参训学员均自带《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2.强化培训组织纪律。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时、按要求参加培训,一般情况不准请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所在单位党总支书记审批签字,确定替代参训人员后,报党委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本次培训情况将作为年终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依据。

3.提高培训工作质量。参训人员要弘扬求真务实、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并将所思所获指导工作实践,用高质量党建推动学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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