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
首页

关于清理往来借款的通知

2022年11月22日      关注 :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了加强清欠力度,防范财务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借款人于2022年12月10日前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2.对借款期限超过3个月,且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款项,请逐笔填写《借款延期归还申请表》,其中账龄为3个月~1年(含),需要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账龄为1年以上的需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

3.对于逾期且未提供《借款延期归还申请表》的借款,自12月起,将采取从借款人工资及绩效中扣除的措施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计财处

2022年11月22日

上一条:关于征集安康市科技创业导师的通知

下一条:2022年度安康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公示(第一批)

关闭

安康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0

陕ICP备 17014456 号    地址:中国 陕西 安康市育才路92号    邮编:725000

总访问量:位访问者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