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学化工系2016年“化时代,青春梦”元... |
| 2015年12月31日下午3点由安康学院化学化工系、安康学院人事处(离退休管理处)联合主办,中国电信安康分公司特别赞助的化学化工系“化时代,青春梦”2016元旦联欢晚会在我校江南校区大礼堂举办。到场的嘉宾有:安康学院离退休管理处副处长樊任杰、团委副书记李光梓、保卫处科长张峰、中文系团总支书记沈菲、数统系团总支书记张远秀、化学化工系党总支书记张立虎、主任金华峰、副主任谢娟平、中国电信安康分公司校园 |
| 发表时间:2016年01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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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本学期江北校区工作补贴和交通... |
| 各院系、各部门: 按照学校《安康学院江北校区工作及交通补贴发放办法》,请相关院系、部门于1月15日前报送本学期工作及交通补贴至人事处。逾期未能报送的,安排至下学期期末与下学期工作及交通补贴一同审核发放。 注:教师按教师所在院系申报;行政人员上课按照安排课程院系申报。 人事处 2016年1月6日 |
| 发表时间:2016年01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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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学院召开新提拔处级干部任前集体谈... |
| 1月5日下午,我校在江南校区第一会议室召开谈话会,对我校机构改革、中层干部换届工作中新提拔的15名处级干部进行任前集体谈话及廉政谈话。党委书记王国良提出了五点希望,党委副书记、校长陈刚从思想和工作两方面分别提出了十五字要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闵小平讲了三点廉政要求。谈话会由党委副书记胡鸿晓主持。 王国良首先代表党委对各位新任干部表示祝贺。他讲到,本次学校管理机构改革、二级学院成立、中层干部换届 |
| 发表时间:2016年01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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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学生勤工助学用工情况的通知 |
| 各院系、各部门: 请于1月15日之前将本院系、本部门11月— 1月(1月份劳务费按半个月发放)学生勤工助学用工情况统计报送学生处。 具体要求: 1.各用工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劳务费发放标准,认真审核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考勤和劳务报酬,不得随意提高标准。 2.以纸质版、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安康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劳务费发放表》、《安康学院学生勤工助学考勤表》(样表 |
| 发表时间:2016年01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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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学生勤工助学用工情况的通知 |
| 各院系、各部门: 请于1月15日之前将本院系、本部门11月— 1月(1月份劳务费按半个月发放)学生勤工助学用工情况统计报送学生处。 具体要求: 1.各用工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劳务费发放标准,认真审核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考勤和劳务报酬,不得随意提高标准。 2.以纸质版、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安康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劳务费发放表》、《安康学院学生勤工助学考勤表》(样表均 |
| 发表时间:2016年01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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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肃考试纪律的通知 |
| 各院系: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加强学生学风考风教育,严肃学生期末考试纪律,杜绝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现象,营造良好的学风、考风,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加强考试纪律宣传,提高学生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意识。 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有关学籍管理、学位授予、考试管理、考试纪律及违纪处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
| 发表时间:2016年01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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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肃考试纪律的通知 |
| 各院系: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加强学生学风考风教育,严肃学生期末考试纪律,杜绝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现象,营造良好的学风、考风,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加强考试纪律宣传,提高学生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意识。 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有关学籍管理、学位授予、考试管理、考试纪律及违纪处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
| 发表时间:2016年01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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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论文的通知 |
|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陕西高教工委《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陕高教生办〔2015〕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论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征集对象 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辅导员、教育行政人员撰写的未经发表的原创性论文。 二、论文报送 请各院系、各部门将参评论文电子版统一于2016年2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 |
| 发表时间:2016年01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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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编制2016年校内综合预算的通知 |
| 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陕教财[2015]61号)要求,现就编制2016年校内综合预算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编制要以收定支,在财力可能的范围内,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支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二)统一预算,统筹安排。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将预算内拨款、预算外收入和其他收入统一纳入预算,由学校 |
| 发表时间:2016年01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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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级岗位报名须知 |
| 根据《安康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安康学院关于设立二级学院和调整部分管理服务机构的通知》、《安康学院2015年处、科级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将科级岗位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管理服务部门科级岗位职数表 序号 处级机构名称 科级岗位 职数 名 称(每个岗位配备正科级或副科级1人) 1 党政办公室 4 秘书科、行政科、信息 |
| 发表时间:2016年01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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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召开新任处级干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 |
| 1月5日下午,我校在江南校区第一会议室召开谈话会,对我校机构改革、中层干部换届工作中新提拔的15名处级干部进行任前集体谈话及廉政谈话。党委书记王国良提出了五点希望,党委副书记、校长陈刚从思想和工作两方面分别提出了十五字要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闵小平讲了三点廉政要求。谈话会由党委副书记胡鸿晓主持。 王国良首先代表党委对各位新任干部表示祝贺。他讲到,本次学校管理机构改革、二级学院成立 |
| 发表时间:2016年01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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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学院重“严”重“实”学习贯彻《准... |
| 日期:2016-01-07 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安康学院党政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重“严”、重“实”,确保《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在学院每位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中起到立规矩、划红线、正作风、提效率的作用。 ——学习领会《准则》和《条例 |
| 发表时间:2016年01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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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办公设施配备及资产交接等工作... |
| 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 因学校机构调整和干部换届,学校部分机构设置及人员岗位发生了变化,为有序做好办公设施的调配和资产交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涉及机构合并、分设或重组的二级单位原负责人和岗位调整调离原单位的工作人员,应依据《安康学院人员、机构异动国有资产交接管理办法》(校发〔2014〕14号)之相关规定,办理资产交接手续,严禁擅自违规调配、搬迁办公设备 |
| 发表时间:2016年01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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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公... |
| 各学院、相关部门、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教务处于2015年12月29日下发《关于统计本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通知》(教字〔2015〕73号)文件,经过教务管理系统统计,教师个人确认和网上申报,各院系依据《安康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院发〔2011〕70号)和《安康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补充规定》(校发〔2013〕87号)进行严格审核,教务处进行抽查、汇总,现将教学工作量、交叉 |
| 发表时间:2016年0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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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学院2015年度科研成果积分公示 |
| 各学院、各部门及成果申报人: 2015年度科研成果经个人在线申报、所在院系、部门审查,科研处汇总审核,现将统计积分结果予以公示,请成果申报人及时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查看详情,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持成果详细材料,到科研处成果科予以更正。公示时间3天(2016年1月11日—2016年1月1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相关附件请在科研处网站或学校信息发布栏查询。 说明: 1.个人信息、成果信息不完善 |
| 发表时间:2016年0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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