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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起草的《安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促进条例》审议通过并获批颁布

2025年06月12日      来源: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注 :

6月10日,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由我校负责起草的《安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促进条例》经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安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促进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的“要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长大后能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重要指示精神,标志着我市劳动教育正式驶入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条例》共七章四十条,致力于建构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四位一体”协同实施机制,明确规定了父母或监护人需发挥家庭教育的基础引领作用,要求学校每学年设立“劳动周”组织集体劳动实践,建立专兼职师资队伍,以确保劳动教育的系统性和完整性;通过社会协同合作的方式,构建开放共享的劳动教育生态圈;通过建立安全风险分散机制、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强化经费保障和安全保障,为劳动教育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2024年5月,我校接到《安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促进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委托后,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了以程颖为负责人,单林波、吴亚娥、冯炜娟、罗东、邓晖等为组员的立法起草小组,制定起草工作实施方案,确保起草工作有序推进,并邀请陕西省社科院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咨询委员会。起草过程中,专班成员多次深入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分别对条例草稿、建议稿、审议稿、以及各阶段征求意见情况实地考察和专题研究,同时联合校外专家研讨论证,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积极吸收学生参与,使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了解新时代法治建设成果,并将地方立法实践作为教学案例纳入思政课教学,进一步增强思政课培根铸魂的育人实效,该模式受到教育部审核评估专家高度肯定。

《条例(草案)》于2025年4月28日经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25年5月28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成为我校独立完成的第五个地方性立法项目,体现了学校服务地方社会水平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引导思政课教师持续关注时代发展,充分发挥地方智库作用,不断强化地方高校马院咨政功能和服务区域社会发展的示范辐射作用。

(撰稿/程颖;发布/刘敏;审核/单林波、韩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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