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住户:
学校现有部分公租房房源,按照教代会通过的选房分房办法中的计分标准和办法实行积分排序,对学校监察、人事等部门审查合格的教职工进行调整分配。请申报人填写《安康学院房屋分配调整申请表》于2014年10月17日前报送到后勤保障处房管科,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后勤保障处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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