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学院《关于组织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校发〔2015〕124号)安排和《安康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与奖励办法》(校发〔2011〕183号),经本人申报、所在院系初审、推荐、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等奖:黄路阳,杨哲,张哲华
二等奖:成党伟,何家理,杨亦云,陈守满,赵临龙,朱新鹏,陈绪敖,李川,李勇,张慧,段昌华,刘铁,王胜选,郭晓蓓
公示时间至2015年10月18日17:00。公示期内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教务处、监察处提出。
联系电话:0915-3261102,0915-3261809,0915-3261824
13891599729, 13709151973, 15029599917
附:安康学院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情况表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