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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的通知

2015年11月05日      关注 :

各院系:

我校2016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办教师资格证工作现已启动,根据业务对口单位的要求,首先要对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进行认定(关系到是否具有申办资格),故请按要求如实填报“认定申报表”。请在112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到学生处。

 

填写注意事项:

1.“招生人数”栏请填大一学籍注册后的实际人数。

2.“自查结果”请明确是否是师范教育类。

3.“备注”栏主要对“招生人数”和“申报人数”进行详细说明,可附页逐一对应说明(见安大学工群群文件中上传的“认定申报表—样表”)。

 

                           学 生 处

                           201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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