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
首页

关于报送本学期江北校区工作补贴和交通补贴的通知

2016年01月06日      关注 :

各院系、各部门:

按照学校《安康学院江北校区工作及交通补贴发放办法》,请相关院系、部门于115日前报送本学期工作及交通补贴至人事处。逾期未能报送的,安排至下学期期末与下学期工作及交通补贴一同审核发放。

注:教师按教师所在院系申报;行政人员上课按照安排课程院系申报。

人事处

201616

上一条:关于报送学生勤工助学用工情况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中波高校互认课程双学位”项目的报名通知

关闭

安康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0

陕ICP备 17014456 号    地址:中国 陕西 安康市育才路92号    邮编:725000

总访问量:位访问者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