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各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对高校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识别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贷〔201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6〕2号)精神,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精准识别与精准资助,确保国家资助资金精准使用,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高校学生资助是促进社会公平和高等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学校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保证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实施教育扶贫的重要工作来抓。各二级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扎实推进此项工作的落实。要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精准资助文件精神,将精准资助作为今后资助工作的重点,切实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奖助、精准管理,按照“特困优先,应助尽助”的原则,不能落下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把学生资助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大力宣传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在准确解读精准资助的政策和举措后,要立即着手,开展动员,大力宣传我省精准资助政策,通过主题班会、校园网、微信、校内报刊、广播、电子屏、宣传橱窗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确保每一位在校学生了解精准资助的目的、对象、申请方式等政策内容及相应的办理程序。让国家资助政策人人知晓,解除因家庭经济困难担心“上不起学”的后顾之忧。
三、具体安排与要求
精准资助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今年是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精准资助的第一年,各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精准资助政策,严格认定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开展在校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认定工作,为实施精准资助做好基础工作。
1、让学生与其家庭联系,了解是否属于建档立卡家庭。对于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将《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简称《证明表》)发给学生,电子版表格可在学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学生按要求如实填写,辅导员初审签字,二级学院审核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到校办盖章后发给学生。学生利用暑期到其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审核验证并盖章。新学年开学时将《证明表》交给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包括新生班级)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工部201室)。
2、二级学院对学生提供的《证明表》要认真审查,如果发现表中有关内容与学生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要积极与学生所在县(区)扶贫办联系核查,排除虚假证明。各学院在宣传相关政策过程中,加大诚信教育力度,要求学生不得伪造或开具虚假《证明表》,发现虚假证明,一经查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取消在校期间的一切奖助资格。
附件: 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苦户子女情况证明表
学工部 资助中心
201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