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了做好2016年科研成果登记、审核、奖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一)所有论文、专利、专著均需在“科研管理系统”中予以填报。
(二)个人填写“安康学院2016年度科研奖励个人成果汇总表”,交各单位汇总审核后上报交科研处。
(三)科研成果的申报、审核、认定程序依据《安康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二、时间安排:
(一)2016年12月21日以前:教职工个人网上申报、并填写“安康学院2016年度科研奖励个人成果汇总表”、单位审核。
(二)2016年12月22日18时以前:各单位将“安康学院2016年度科研奖励个人成果汇总表”、“2016年度各部门科研成果审核汇总表”及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报科研处。
(三)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1月5日:科研处进行各类成果复核、汇总、公示。
三、二级学院、部门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清单:
1.部门填写成果审核汇总表(见附件1);
2.个人填写安康学院2016年度科技奖励个人成果汇总表(见附件2,注:体育、艺术比赛获奖奖励不填写);
3.各类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请按照个人汇总表填报顺序整理)。
(二)注意事项
1.2015年未登记成果,请在备注中标注清楚并填写在个人汇总表最后。
2. 各部门报送的各类表格及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有本人、院系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四、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处成果与科技服务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陈强 电话:3261801
科研处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