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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康学院2016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师德考评工作的通知

2016年12月19日      关注 :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院发〔2010〕103号)和《安康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党发〔2013〕1号),现将我校2016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师德考评工作(以下简称考核考评)安排如下。
    一、考核考评时间范围
    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考核考评人员范围及优秀指标分配
    1.年度考核人员范围为除本单位处级干部(实职)、2016年新进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员,优秀指标控制在15%以内。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和考核工作负责人名单见附件1,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管理、教辅、工勤岗位考核表见附件3,考核表可自行下载打印。
    2.师德考评人员范围为除本单位2016年新进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员,优秀指标控制在5%以内。师德考评优秀指标分配和考评工作负责人名单见附件4。
    三、组织实施及材料报送
    考核考评工作从2016年12月19日开始,2017年1月6日结束。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在考核考评工作负责人领导下,尽快成立考核考评工作小组,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完成考核考评工作,并于2017年1月6日前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103室。报送材料内容如下:
    1.考核考评工作小组名单(负责人签字、二级单位盖章);
    2.安康学院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3.安康学院管理、教辅、工勤岗位考评登记表;
    4.年度考核结果和师德考评结果汇总表(负责人签字、二级单位盖章);
    5.师德考评优秀人员的事迹材料、考评不合格人员说明材料。
    四、相关要求
    1.师德考评为优秀的人员须提交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考评为不合格的人员需提交说明材料,经考评工作小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
    2.考核考评工作要严格按照学校文件精神,认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敷衍了事和形式主义。


                                                             人事处
                                                        2016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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