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提升学校食堂餐饮服务水平,为广大师生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售卖服务,减少疾病传播的风险,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3月20日起学校食堂所有档口餐饮经营项目一律严格实行刷卡消费、禁止使用现金。
1、请尚未办理校园一卡通卡片的师生员工尽早前往学校一卡通中心办理,已持有校园一卡通卡片的师生请按需提前充值。
充值渠道:
(一)自助充值:(1)手机银行充值。(2) 微信银行充值。(3)一卡通专网网上充值。(3) 一卡通专网各学生宿舍门口安装的圈存机充值。 (4) 现金充值机充值。
(二)人工充值:到一卡通管理中心由卡务充值老师收取现金为持卡人充值。自助服务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一卡通专网(192.168.253.9)。
2、暂未办好“校园一卡通”消费卡的师生员工在学校食堂就餐时,可向其他持卡者借卡消费或到专设现金打票机购票消费。符合办理“临时卡”的人员,由各归口管理部门(或二级学院)开具证明到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
3、学校食堂所有档口餐饮经营服务项目均实行刷卡消费,如发现直接收取现金的情况,将对违规档口给予200元/人次的罚款处罚。请广大师生员工监督。
4、自通告之日起至2017年3月19日止为过渡期,过渡期结束视情况撤销食堂现金打票机。2017年3月20日起正式实施。
请各食堂档口严格遵照执行。希望全校师生员工积极配合、互相转告和自觉执行“一卡通消费”。
特此通告。
后勤保障处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2017年3月10日
链接:校园一卡通专题网
http://192.168.253.9/homeLogin.a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