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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安康市本级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的通知

2017年03月24日      关注 :

全校教职工:

按照安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关于做好市本级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将分批发放,第一批发放工作已经开始,请教职工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于201747日前到各二级学院或职能部门办理领卡签字手续,社会保障卡的主要功能、激活方式、挂失及领卡手续等详见附件3

第一批发放名单中的教职工,领卡请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如果有误,请将正确信息填写备注栏,并交回保障卡,以便于统一联系社保部门进行更正。在第一批发放名单之外(尚未制卡)的教职工,请填写《安康市社会保障卡零星人员制卡办理表》(附件5),并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符合格式要求的电子版照片(见附件6)于201747日前交于各学院或职能部门,由各二级学院或职能部门统一交至计财处1101室,学校统一联系社保部门办卡。

社保卡于201771日启用,期间医保卡和社保卡并行使用,当社保卡首次使用后,原医保卡会自动作废(医保卡余额将自动转入社保卡)。实行新社保卡后,12月底全面统一使用社保卡,实现全国范围内的通读通用。具体政策及业务资料详见附件。

联系人:  杨  蕾   3261577   

 李成仙   3261855

计划财务处

2017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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