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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及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05月02日      关注 :

各二级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及《中共陕西委高教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属高校追赶超越季度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安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大力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学校决定加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及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思路

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是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教育厅作为高校“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整体思路是学校坚持“以学科专业为依托,以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原则。按照“院系培育、企业引领、专家指导、师生共创、学生实施”的思路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整合院系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形成 “1+2+N”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群落。“1”是指完善一个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2”是指在校内建设一个创业孵化园,在校外共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在安康高新区创业大厦和秦巴众创空间共建两个创业孵化基地);“N”是指整合和依托二级学院专业实验实训室、科研平台,形成若干个创新创业技术支持平台。

二、加强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把创新创业教育指导老师培训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培训计划。可采取选派教师参加创新创业教育专题培训,鼓励教师到企业挂职,参与社会行业的各种创新创业实践等措施,逐步建立一批双师型的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队伍。

积极从社会各界聘请专家学家学者、优秀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优秀创业校友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作为兼职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建立优秀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库,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外聘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队伍。

三、结合学科专业,遴选创新创业项目。

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遴选与本院系专业有关的创新创业项目,培育创业团队,项目经过反复论证确定后尽快入驻孵化园,学校对评审合格的项目提供一定的场地,用于二级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孵化、产学研结合用。(具体申报程序见安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遴选试行办法)

四、建立创新创业技术支持平台。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专业实验室、实训室、科研平台等教学资源尽快建立一批创新创业技术支持平台(要求创新创业技术支持平台与本院系创业项目相结合,技术支持平台要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并挂牌,体现1+2+N”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五、加强创新创业文化建设。

加强创新创业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大学生勇于创新创业的氛围。按照省属高校追赶超越季度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每所高校每年要举办多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主题活动,我校确定每月举办一次,由各二级学院轮流举办,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

六、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学院要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副处级以上领导专门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2.各二级学院本年度推荐创业项目不少于2项。

3.学校每年对各二级学院创业项目推荐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作为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量化考核的重要指标。

4.时间安排

四月至五月:各院系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确定本院系创新创业项目及组建创业团队(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支持企业、参与学生等)

五月至元月:项目入驻孵化园试运营、项目完善及运营管理、项目整体运营情况总结及考评。

 

 

 

安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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