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各民营企业: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意见》(陕人社函[2016]989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107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按照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际,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校将于2017年7月2日——11日开展本年度财经系列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107号)内容详见以下链接。
http://jxjy.xidian.edu.cn/info/1004/1063.htm
培训方案请查看附件《关于开展安康市2017年度财经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函》。
继续教育学院
2017.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