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各高级中学、职业学校及县区师训单位:
根据《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安教发【2017】54号)精神,我院将承担2017年全市高中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教育系统2013年以来集中培训未达90学时、远程培训未达到120学时和校本研修未达到120学时(不含2017年校本研修学时)的高中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二、培训安排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3日—14日
报名地点:安康学院江南校区(育才路92号, 3号教学楼101室)
2、培训时间:2017年7月15—20日
3、培训地点:安康学院江南校区(育才路92号)相关培训场所(具体地点有路牌指引)。
4、收费标准:根据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4元/学时。继续教育培训费:4元/学时*45学时/人=180元/人
5、学时转换登记集中办理时间:
2017年7月15日—19日
学时转换登记截止时间:2017年9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
学时转换登记地点: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育才路92号大门内西侧)5203室。
具体培训方案请查看附件《安康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函》
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