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现将2017年教师系列申报副高以上、专职辅导员(思政学科)职称评审客观积分进行公示。在公示时间内,对积分有异议的,可以向人事处(3261706)、科研处(3261801)、教务处(3261204)和监察处(3261865)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15日 附件:2017年教师系列申报副高以上、专职辅导员(思政学科)职称评审客观积分核算公示(第一次)
安康学院职改办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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