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的意见》(陕教〔2017〕231号)和《关于公布陕西省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机构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36号)文件精神,确定我校为陕西省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市级培训机构,为确保全省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质量,省教育厅决定在各培训机构推荐的基础上,建立陕西省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专家库。现在全校范围内遴选推荐培训专家,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养好,师德高尚。
2.教书育人成绩突出,教学功底扎实,学术造诣较高,在本领域和同行中有较高声誉。
3.对基础教育或学前教育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熟悉小学校长专业标准和发展规律,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4.原则上应当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承担过市级以上校园长培训任务,教学经验丰富,培训效果良好。
5.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够高质量地完成培训教学或实践指导任务。
二、推荐专家方式与程序
1.专家推荐应遵循自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部门推荐的方式进行。
2.推荐专家时应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院校集中培训阶段课程设置指南〉的通知》(陕教师函〔2017〕92号)要求,对应“课程设置建议”中的模块和课程。
3.各相关院系每个课程模块至少推荐2位以上专家。
三、专家职责与任务
1.积极承担我校或其他培训机构的项目培训教学任务。包括课程教学、现场诊断、实践指导、返岗研修指导、网络研修指导等。
2.积极开展培训需求调研与学术研究,并根据培训需求或学员反馈意见更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与方法,确保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
3.无特殊理由,一般不得因地域等原因推脱培训任务。
四、专家库的建立和使用
本次我校仅遴选推荐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专家库人选。我校推荐的专家,将纳入全省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培训机构评估和学员反馈意见,定期进行调整和更新。
我校将根据培训需要,优先从专家库中选聘专家承担培训教学、指导及课程资源研发等工作。
五、其他事项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家库建设工作,严格遴选条件,努力为我省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养好、学术研究能力强、培训教学效果好的专业化高水平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专家团队。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将附件1-2所列表格填写后,于2018年1月6日前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
联系人:刘连德 韩涛
电 话:3219162 3218027
电子邮箱:469967970@qq.com
附件:
1.陕西省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专家推荐表
2.陕西省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
3.陕教师函〔2017〕92号——“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院校集中培训阶段课程设置建议”
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