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8〕7号)要求,申报教师资格人员需体检合格,现将体检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体检内容由省教育厅制定,体检医院由省教育厅审定。
二、规范体检工作要求。由人事处负责,专人带队,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体检。对不进行体检的人员一律不予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三、凡符合申报本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2017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4月12日上午7:40在安康市中医医院门诊楼一楼大厅集合,统一进行体检,逾期不补,责任自负。如有特殊情况,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0915-3261706)。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饮食应尽量清淡;体检前一周不应喝酒;体检当日,在完成某些要求空腹检查项目前,不能吃饭及喝水;
2.因高校教师资格体检项目涉及教师个人隐私,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体检表由人事处统一保管,不对外公开;
3.体检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4.体检费用:以安康市中医医院具体收费为准。
人事处
2017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