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根据《安康学院“双师型”教师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7﹞40号)要求,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初审、人事处形式审查、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审会评审、校长办公会审定,现将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刘 铁 胡纪华 王秋芬 王昭海 魏春强 武海辉 赵临龙
梁建勇 李晓瑜 张海娟 杨亦云 周海霞 何家理 吴亚娥
谢安国 冯丰收 陈绍斌 闵晶晶 李 莉 彭方圆 郭建鹏
孙海洋 张 展 章 骞 石晓琳 乔雅洁 纪宏耀 陈钧莹
庞 静 陈绪敖 成党伟 陈兴平 张 洽 汪 湧 李 勇
乔永信 郑武生 王远银 袁合涛 李 丽 赵静怡 孔卫青
杨金宏 朱文东 杨松杰 顾浩峰 谭自力 包立军 刘 静
马 瑛 郝礼军
公示时间:2018年4月11日—2018年4月13日
广大教职工如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反映,电话:3261706,3261068。
人事处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