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网络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内互联网工作群组及官方网络宣传平台的管理与监督工作,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工作QQ群、微信群组及官方网络宣传平台登记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登记备案范围: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所有在用的工作群组(QQ群、微信群)及官方网络宣传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企鹅号等)。业务工作群组由该群组管理部门负责统计报送;各二级学院还需上报所有在用的班级管理群组。
2.登记备案要求:管理单位须认真核查,以免漏报,并按实际填写《QQ群账号登记表》、《微信群账号登记表》、《官方网络宣传平台账号登记表》,纸质版登记表经本部门盖章后,于2018年6月4日前报送至宣传部3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aku_xcb@aku.edu.cn,联系人:王心,联系电话:3261879。
附件:1.QQ工作群组登记表
2.微信工作群组登记表
3.官方网络宣传平台账号登记表
宣传部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