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各高级中学、职业学校及县区师训单位:
根据《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安教发【2018】57号)精神,我院将承担2018年全市高中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教育系统2014年以来集中培训未达90学时、远程培训未达到120学时和校本研修未达到120学时(不含2018年,校本研修学时每年最高按30学时计入继续教育学时)的高中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二、培训安排
1.报名方法:
根据《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安教发〔2018〕57号)精神,2018年起报名注册不再收取继续教育证书。
培训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缴费注意事项见附件5。缴费时间自6月25日起至7月10日结束,7月11日缴费系统自行关闭。缴费时请务必按要求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联系电话。
2.培训时间:2018年7月13—18日
3.培训地点:安康学院江南校区(育才路92号)相关培训场所(具体地点有路牌指引)。
4.收费标准:根据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4元/学时。继续教育培训费:4元/学时*45学时/人=180元/人
5.学时转换集中办理时间:2018年7月13日—18日
学时转换登记截止时间:2018年9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
学时转换地点: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育才路92号大门内西侧)5203室。
具体培训方案请查看附件《安康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函》
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