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本学期开学初,人事处发放了《安康学院考勤及人员去向登记簿》,要求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按照《安康学院教职工请假规定(修订)》(校发〔2017〕123 号)及《安康学院考勤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7〕124号)严格实施考勤工作,请各部门于2018年7月20日(周五)前将规范填写的《安康学院考勤及人员去向登记簿》交至人事处102办公室。 联系人:刘婷 联系电话:3261836
人事处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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