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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专项)项目的通知

2018年08月05日      关注 :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接教育部司局函件《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8〕137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38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8〕139号)、《教育部社科司、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40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41号),教育部201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项目类别、资助额度及申报条件等请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s://www.sinoss.net/2018/0801/83292.html)进行查询、下载。
    二、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评审书》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项目从2018年8月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按照网上申报程序、流程、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四、申报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连续两年(指2017、2018年)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9年申报资格。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1.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日期以陕西省教育厅的通知为准,预计为8月6日至9月5日。
    2.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3.二级学院于9月6日9:00-17:00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及纸质件一式二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注意:因省属高校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还须由教育厅审核通过并统一上报教育部,所以请项目申请者严格按照学校网络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提交科技处,请勿按照教育部截止时间。
    联系人:黎欢吉 0915-3261932  QQ:270031476
                                                                     科研处
                                                                  2018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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