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接安康市[安政办函(2018)180号] 文件通知,现将安康市第十四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创新驱动、科技引领”的战略核心作用,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调动和激发我校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凝聚科技力量。
二、评选范围、等级和步骤
(一)评选范围。我校教师于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出版的著作和专著、在市级以上正式学术会议和正式学术刊物上交流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和调研成果、虽未发表但已被市以上有关部门采用并产生出较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技规划、决策咨询论证等方面的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和科学建议等,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等级。坚持严格标准、宁缺勿滥、分级表彰要求,对获奖论文按照总数不超过10%的比例评出一等论文,不超过20%的比例评出二等论文,不超过30%的比例评出三等论文。对有突出贡献、对本地社会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论文,可评为特等论文,总数不超过三篇。对获奖论文,由市政府颁发《安康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证书》。
(三)评选步骤。评选活动按个人申报、科研处初评推荐、市评委会专家评审、公示和表彰的步骤进行。
三、申报程序
凡符合评选范围的论文,由论文第一作者提出参评申请,每一申请参评的作者,最多可申评三篇论文,并填写《安康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一式二份,附申报参评论文(刊物发表的附原件或复印件,会议交流论文必须提供会议时间、地点),软科学研究、科学管理和科学建议的论文,还应附有应用效益的材料。评选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后于9月14日前交科研处成果与科技服务管理科(论文申报表需提供电子版)。
科研处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