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我校2018年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9月22日(星期六)至9月24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值班工作,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值班责任;学校总值班室(同时负责学校稳定安全24小时值班)要确保信息畅通,带班领导不得离开安康城区,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交接班,严格履行值班职责。
2.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稳定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本部门师生的安全警示教育,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学校安全用电、消防管理等要求,认真检查本部门的电器设备、门窗锁具等安全,注意防火、防盗,消除盲点,杜绝隐患。
3.宣传部、信息中心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控,关注舆情,确保校园网的安全。
4.后勤保障处做好放假期间水、电等后勤保障工作;加强对食堂、饮食点的安全管理;根据江北校区各部门工作需要,做好通勤车辆安排,并安排医务室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5.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在9月21日(星期五)12:00时前,将值班安排表电子版(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值班电话和带班领导名单)报党政办公室综合科,纸质版留存本单位归档。
附件:安康学院2018年中秋节放假及稳定安全值班表
党政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
附件:
安康学院2018中秋节放假及稳定安全值班表
时 间 |
值班部门 |
值 班 人 |
联系电话 |
带班领导 |
9月22日 |
宣传部 |
刘 煜 |
13379599900 |
向纪明 |
9月23日 |
组织部 |
侯红艳 |
15769259058 |
9月24日 |
监察处 |
杨 红 |
15609151066 |
值 班 须 知
(一)值班地点:江南校区行政办公楼108室
(二)值班时间:8:00—12:00 14:30— 18:00
(三)交接班时间:17:50-18:10
(四)值班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接听、记录值班电话,接待来访人员,处理一般事务。值班人员对明确的一般性咨询或事务应直接答复、处理,不明确的应协调相关部门答复、处理;遇重要问题或值班人无法处理的事务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情况,并按领导要求作出处置。
2.负责处理重要事项、突发事件信息。接报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信息,应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带班领导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值班人员要主动与事发地和有关人员保持联络,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的处理意见,催办落实领导指示和交办事项,密切跟踪事态进展,随时汇报情况,直至处理完毕。
3.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每日在值班记录本上作好记录,做到要素齐全,详略得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时,须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概况、报告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处置过程和处置结果。
4.完成带班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五)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值班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值班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占用值班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不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项。因特殊原因不能当值者,经派值部门负责人同意,可提前调换,并由派值部门负责人报带班领导批准。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交班人员应将值班记录簿交给接班人员,并将需要续办的重要事项及其注意事项告知接班人员,接班人员应签名确认。
3.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传递有关信息和指示文件,要区分明件和密件,按保密规定办理,严禁泄密。
4.值班人员应服装整洁、举止得体、待人热情、礼貌周到,树立良好的形象。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5.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违反值班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据学校相关纪律规章追究当事人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