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按照上级要求和我校《安康学院脱贫攻坚工作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校党发【2018】130 号)文件要求,我校要向“两联一包”扶贫村岚皋县民主镇新喜村选派优秀党员干部任驻村扶贫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和驻村工作队队员。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把想干事、能干事,有发展潜力,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干部选拔推荐出来,到扶贫攻坚的大舞台锻炼提高,发挥特长,多做贡献,尽快成长,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公开选拔推荐驻岚皋县民主镇新喜村扶贫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和驻村工作队员各一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程序
个人报名或所在二级单位推荐,党委研究决定。
二、选拔条件
我校在职党员干部和教师均可报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必须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有农村工作、经济工作、社会工作经验的干部,有农学、经济管理、社会工作等专业技术特长的教师优先。
三、报名程序
1.参加驻村扶贫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选拔工作的填写《安康学院公开选拔驻村扶贫第一书记报名表》。
2.参加驻村工作队员选拔工作的填写《安康学院公开选拔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报名表》。
3.参加驻村扶贫第一书记选拔的人员于2018年12月3日前,参加驻村工作队员选拔的人员于2018年12月30日前,将报名表交党委组织部。
四、待遇保障
1.驻村扶贫的管理岗位副处级以下干部,在履职期间能够担当职责,勤奋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除按上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工作补贴外,可享受本人上一职级绩效工资;圆满完成扶贫工作任务,不是后备干部的,如符合基本条件,纳入学校处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是后备干部的,在干部选拔中优先使用。
2.驻村扶贫的专职教师,在履职期间能够担当职责,勤奋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可享受本学院上一职级平均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由学校承担);在双师型教师认定、职称评定教学工作量计算等方面予以倾斜。
3.驻村扶贫的人员,在履职期间被评为县级及以上扶贫工作先进个人,或扶贫单位年度考核为优秀,即可认定其为学校当年年度考核优秀。
五、工作要求
1.驻村扶贫工作人员由学校选拔推荐,驻村工作时间为一年(不少于220天)。
2.驻村扶贫工作人员要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扶贫工作方案,预算扶贫专项资金,精心组织实施,圆满完成帮扶工作任务。
3.扶贫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宣传政策,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对于报名参加选拔的同志要大力支持,解决后顾之忧,做好保障工作。
附件:《安康学院公开选拔驻村扶贫第一书记报名表》
《安康学院公开选拔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报名表》
安康学院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