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陕教保办2018〔11〕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拟推荐安康学院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参加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汪超同志参加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2月6日——12月8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党政办、监察处反映,联系电话:3261529;3261865。
党政办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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