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依据教育厅《关于做好政府会计改革新旧会计制度转换和衔接的通知》要求,为确保2019年1月1日建立新账,2018年年终决算需提前进行,现结合学校实际将年终报账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自2018年12月15日起,暂停办理各类报销和借款业务。
2.2018年12月21日前可办理往来借款还款业务。
3.对于在2018年12月15日前未报销的2018年度内所发生的原始票据,可延续到2019年3月31日前报销(个人科研经费报销可延至5月30日),过期不予报销。
4.重新开始报账日期,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完成后另行通知。
请各报账员和教职工合理安排报账时间。
计财处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