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字〔2018〕62号)要求,现将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安排方案予以公布(附件1),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时间
专业课:2019年1月7日-9日;
公共课:2019年1月10日-11日。
二、考核材料印制及发放
期末课程考核试卷及相关材料(试卷袋、考试签名表、考场情况登记表等)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印制和分装,教务处提供保密场所。考试前20分钟由试卷发放与回收负责人在指定地点分发,课程考核结束并负责回收。
试卷发放地点:
江北校区:1号教学楼1205室(教师休息室)
江南校区:1号教学楼1207室(教师休息室)
三、监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通知监考教师和学生及时登录“安康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61.134.47.194/或http://172.17.240.25/)查询个人考务信息。
2.请监考教师佩戴监考证按时监考,监考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3.江北校区监考教师,校车乘车时间:
1-2节:7:20 3-4节:9:30
5-6节:13:30 7-8节:15:30
4.请各二级学院提前做好课程考核宣传与动员工作,要求学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及非考试用品参加考试。
5.公共课大学英语听力考试,学生需自带调频收音机,收听频率94.8MHZ。
6.《安康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常用表格---考试类栏目中下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监考教师应完整填写第1页信息;若有考生违纪,违纪事实须书写清楚、规范,签字齐全,并保留相关证据,巡考发现的作弊学生,监考教师也应如实填写作弊学生相关信息。考试结束当天开课学院回收《安康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存档;有违纪记录的,开课学院第2天上午将《安康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及违纪证明材料电子版交教务处考试科(江南1102办公室)。
四、其他事宜
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考试科,联系电话:3261853,联系人:梁老师。
附件:1.《安康学院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安排表》
2.《安康学院课程考核监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教 务 处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