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安排,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将于第19周(2019年1月7日-11日)进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强化课程考核管理,现将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巡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巡查工作组
组 长:王国良 丁巨涛
副组长:胡 波 杨行玉 钟生海 张东红
成 员:各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学工部(学生处)和团委等部门同志
二、巡查工作安排
1.江南校区
巡查时间 |
带班领导 |
巡查小组长 |
成员 |
联络人 |
1月7日上午 |
王国良 |
钟生海 |
黄路阳 郭家平 黄 娟 |
梁 波
15929535987 |
1月7日下午 |
冯德学 |
杜利民 李友海 成 波 |
李 朴
18609155079 |
1月8日上午 |
杨行玉 |
汪义瑞 鲁宗成 杨朝霞 |
陈国杰
13571426076 |
1月8日下午 |
金华峰 |
于咏梅 付争方 黄 勇 |
罗雅丽
18109159861 |
1月9日上午 |
李 岩 |
郭全寿 张纪生 吕仙利 |
胡景乾
15877499016 |
1月9日下午 |
戴承元 |
沈 军 权大学 杜 恒 |
方 昕
15029597990 |
1月10日全天 |
哈红光 |
屈咏梅 梁卫华 李万明 |
徐江涛
18690512559 |
1月11日全天 |
余 谦 |
谢娟平 张哲华 王瑞卫 |
廖 鑫
18609152992 |
注:(1)联络员负责联络本组人员和记录巡查情况。
(2) 集合地点和时间:江南校区1号教学楼1207室;上午7:50,下午14:00。
2.江北校区
巡查时间 |
带班领导 |
巡查小组长 |
成员 |
联络人 |
1月7日上午 |
丁巨涛 |
余 谦 |
杨 哲 王 健 黄 勇 |
李 莉
13509152598 |
1月7日下午 |
李 岩 |
王 辉 郭全忠 杜 恒 |
卜晓婷
15877630776 |
1月8日上午 |
何家理 |
张立虎 张纪生 李万明 |
王咏梅
13772246205 |
1月8日下午 |
张东红 |
查 芳 孙海洋 柯小敏 |
徐江涛
18690512559 |
1月9日上午 |
胡 波 |
何道利 吴亚娥 杨朝霞 |
陈国杰
13571426076 |
1月9日下午 |
陈守满 |
冯丰收 付争方 张 莉 |
王咏梅
13772246205 |
1月10日上午 |
钟生海 |
杨松杰 李继平 李友海 |
方 昕
15029597990 |
1月10日下午 |
李光梓 |
郑武生 单林波 黄 娟 |
卜晓婷
15877630776 |
1月11日全天 |
李 勇 |
屈国胜 王庆春 何 媛 |
梁 波
15929535987 |
注:(1)联络员负责联络本组人员和记录巡查情况。
(2) 集合地点和时间:江北校区1号教学楼1205室;上午7:50,下午14:00。
(3)江北校区在江南图书馆前自行乘校车前往,乘车时间:上午7:20,下午13:30。
三、巡查内容
1.《关于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字〔2018〕62号)和《安康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发〔2018〕92号)等文件执行情况。
2.各二级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组织及巡查小组检查情况。
3.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情况。
4.学生遵守考风考纪要求情况。
四、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考试宣传和动员,组织召开考前师生动员会,教育学生诚信应考,养成携带有效证件参加考试的良好习惯,提醒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佩戴监考证按时监考,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2.各二级学院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小组,对期末课程考核整个环节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考试违纪问题及时向学校巡查工作组报告,并做好记录。
3.请学校巡查小组联络员如实填写《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巡查记录表》和《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巡查问题处理意见反馈表》,并于当天检查结束后及时交教务处考试科。
4.对考试组织工作和教师监考履职不到位、学生考试违纪等问题,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教务处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