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流程,教职工请假流程从2018年11月1日起通过OA进行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备注: 1.请假流程提交后将会推送至相关领导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会在个人流程中提醒,请注意查看。 2.请假天数按照《安康学院教职工请假规定(修订)》(校发〔2017〕123号)执行。具体提供的附件材料或请假天数等事宜,请向人事科刘老师咨询。电话:3261903。
人事处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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