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
首页

关于做好第四十一届体育运动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年04月16日      关注 :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我校第四十一届体育运动会将于4月23日至24日(星期二~星期三)在江南校区体育场召开。为做好运动会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开幕式预演
    时间:4月22日(星期一)16:30;地点:江南校区体育场。
    16:00前,大会各工作组做好开幕式预演各项准备工作;
    16:20,江南校区各代表队团体操方阵,江北校区各代表队领队、团体操教练员、引导员按要求集合列队,参加开幕式;各工作组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在主席台集合,观看预演。
    16:30,预演开始。开幕式行政程序结束后,各代表队退场,进行团体操展示。
    预演结束后,各工作组、各二级学院及时整改预演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开幕式顺利进行。
    二、开幕式
    时间:4月23日(星期二)上午8:30;地点:江南校区体育场。
    8:00,各二级学院组织好学生和服务人员按指定位置入场就座;
    8:15,各二级学院代表队按要求集中列队参加开幕式;
    8:20,运动会组委会和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8:30,开幕式开始。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运动会期间由学生处负责、后勤保障处协助安排调度车辆,集中统一保障江北校区各学院运动员按时参加运动会开幕式、比赛及往返通勤。
    2.各二级学院要安排领导在运动场值班;大会执行主席要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学校领导在运动会期间在运动场轮流带班,检查各项工作。
    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有竞赛项目的教工和学生运动员参加比赛,组织其他学生做好服务,文明观赛;参加运动会的教工和学生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严守大会纪律,保证大会顺利进行。
    4.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18日前把代表队开幕式解说词提交宣传部,字数不超过200字(联系人:王心,电话:18791579108,电子邮箱:985302930@qq.com)。
    5.按创建省级文明校园的要求,运动会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运动场外围或校园其他区域做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对各代表队的赞助单位,允许在本学院坐席区域内通过恰当形式进行宣传,要形式美观、用语文明,不得有碍观瞻或影响比赛项目的正常进行。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由保卫处统一予以清理,精神文明考评组对所在二级学院进行扣分处理。
    6.运动会属正常的教学活动,全体教职工要严守工作纪律,正常上班。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没有运动项目学生的管理,禁止学生擅自离校。
    7.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特别强调和注意学生往返南北校区途中的交通安全,并在公寓安排值班学生;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在各车辆停靠点引导学生上下车,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第四十一届体育运动会组委会
                                                      2019年4月16日

上一条:关于2019年度开展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安康学院大学生创业指导报告暨创业项目对口帮扶会的通知

关闭

安康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0

陕ICP备 17014456 号    地址:中国 陕西 安康市育才路92号    邮编:725000

总访问量:位访问者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