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强化采购项目立项建设部门的采购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学校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和机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法规和程序,科学、规范地编制招标采购方案,顺利地完成2019年度实验室(实训室)建设、学校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建设等项目的政府采购计划,提高学校政采工作业务水平,学校决定邀请有关专家,举办2019年度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议。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会议时间、地点
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3:00—5:30,江南校区10号教学楼1018教室。
二、培训的内容
1.政府招标采购相关制度解读: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第87号令、招标采购“负面清单”等内容;
2.采购人(招标人)的主体责任与采购方案编制分析:如何落实内部控制管理、明确采购需求、做好履约验收、发挥政策功能、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等主体责任,以及所对应的法律责任;
3.以案说法,通过经典案例,分析从预算编制、计划备案、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委托,项目论证、招标方案的编制到投标、开标、定标、履约以及答复质疑、处理投诉等环节采购全流程需要注意的问题;
4.同类院校政府采购工作经验交流;
5.《安康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9〕40号)文件的解读和执行。
三、参加培训人员
二级学院主管实验室建设院领导、实验室主任(含兼职)、各职能部门项目建设主管领导、2019--2020年度拟建项目负责人、各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
四、培训要求
1.本次培训,国资处、教务处经过认真筹备,机会难得,请各参会人员,排除困难,务必按时到会,有急事需办理请假手续(出差、上课的除外)。
2.请各参会人员,务必提前10分钟到会签到,手机保持静音,确保培训会议秩序。
国有资产管理处 教务处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