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转发人社部办公厅《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533号)和人社部办公厅、总后勤部财务部《关于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99号)等文件规定,现统计我校1993年(含)后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正式职工,范围为2014年10月1日后尚未退休的正式职工。请将企业工作经历统计表(见附件)于2019年7月10日前发送邮箱(402831920@qq.com)。相关问题咨询,联系电话:3210814
人事处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