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5年度及以前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已到结题时间。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项目管理,现对我校2015年度及以前立项的到期未结题项目进行清理,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5年度及以前立项的校级到期未结题科研项目,均需进行结题。
二、结题材料
按照安康学院校级项目结题要求执行(附件)。
三、集中结题时间
因涉及结题人员众多,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于10月28日——10月30日集中报送审核通过的结题材料。本次结题不接受个人报送。
四、项目清理相关规定
(一)校级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由学校科研处予以撤项。
1.项目主持人离开所在学校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从事项目研究,也没有合适主持人的;
2.研究进度严重滞后,明显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
3.因形势发生变化,项目研究没有实际意义的。
(二)2015年及以前项目均已超过结题期1年以上,本次清理仍不能结题的项目,将予以撤项,不再批准延期。
(三)对撤项的项目,结余的研究经费予以收回,项目不得作为以后职称评审、聘期考核依据,3年内停止项目主持人申请校评和推荐的各类项目。撤项项目由二级学院统计并出具撤项说明。
(四)2016、2017年度项目可随本次清理活动办理结题。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积极准备结题材料,认真做好到期项目的结题与清理工作,科研处将本次结题情况纳入到二级学院年终考核。
附件:安康学院校级项目结题要求
联系人:陈强 贾西栋 联系电话:3261801
科研处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