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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康学院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及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年度自查工作的通知

2022年12月25日      关注 :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康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校发〔2021〕159号)和《安康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校党发〔2020〕106号),现将我校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年度自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1)时间范围

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2)年度考核人员范围及优秀指标分配

年度考核人员范围为除本单位处级干部(实职)、2022年新进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员,优秀指标控制在15%以内。辅导员由学工部单独组织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和考核工作负责人名单见附件1。

(3)组织实施及材料报送

1.完成时间:考核工作应在2023年1月6日(周五)前完成。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在考核工作负责人领导下,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完成考核工作。

2.实施方法:本年度考核采用线下考评和人事系统线上填报、审批相结合的方式。线上操作流程见附件2。

3.材料报送:2023年1月9日(周一)前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102室。报送材料内容如下:

①考核考评工作小组名单(考核考评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二级单位盖章);

②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考核考评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二级单位盖章),见附件3

(4)其他注意事项

① 部门人数小于七人(不含本部门处级领导)的行政、教辅部门,实行多部门联合考核,部门组合方式与党支部分组保持一致。考核负责人由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② 各考核工作小组应根据《安康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校发〔2021〕159号)中对各类人员考核评价指标的规定及具体内容,认真组织实施考核。

③各二级学院可结合本学院年度目标任务及教师聘期任务目标,参照学校教研科研奖励办法和教学评价办法,制定本学院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量化教学科研人员成果。

④ 在系统中填写考核表时,实验技术系列人员需在“履行专业技术职务职责情况及成果”一栏如实填写讲授实验课时、实验准备课时、批阅实验报告的数量,并经二级学院审核确认。

⑤2022年新入职人员不参与考核,但需在系统中填写、提交考核登记表。

⑥ 各考核小组负责人默认为考核结果审核人。考核小组所有成员在系统中完成提交考核登记表后,考核小组负责人方可在系统中进行审批及给出考核结果。

⑦ 在人事系统中填报、审批考核登记表最晚应于2023年1月11日(周三)完成。

二、第四轮岗位聘任年度自查工作

(1)时间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人员范围

第四轮岗位聘任中聘在教师岗位、非教师专技岗位、辅导员岗位的教职工。

(3)组织实施及材料报送

1.完成时间:聘期年度自查工作由二级学院、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应在2022年1月6日(周五)前完成。

2.材料报送:2022年1月9日(周一)前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102室。报送材料内容如下:

①教职工对照岗位聘任年度目标填写《第四轮岗位聘任年度自查表》(见附件4)。既聘在教师、非教师专技岗,又同时聘在管理岗位的教职工,以教师、非教师专技岗聘期目标任务作为参照进行自查。

②各二级学院、部门填写《第四轮岗位聘任年度自查报告》(见附件5)。

联系人:刘婷,电话:0915-3261903

人事处

202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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