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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稳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3年03月09日      关注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22年,我校贯彻落实全省高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做好安全稳定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保证了学校稳定和谐和师生健康。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安全稳定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安全稳定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含外聘人员)。

二、评选指标

1.安全稳定先进集体。全校评选11个(其中二级学院5个,职能部门6个)。

2.安全稳定先进个人。每个二级学院评选3-4名,其中教职工先进个人2名,学生先进个人1-2名(二级学院学生总数1000人(含)以上2名,1000人以下1名);各部门评选教职工1名;学生会干部先进个人2名;离退休人员2名;学生护校队员、义务法制教育宣传员先进个人5名。

三、评选办法和步骤

1.推荐。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依据评选条件,在全校范围内按评选指标等额推荐安全稳定先进集体;同时在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范围内按评选指标等额推荐安全稳定先进个人。二级学院推荐名单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直属党支部推荐名单经支委会研究确定。

评选条件见《安康学院2022年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条件》(附件1)。推荐先进集体填写《安康学院2022年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2);推荐先进个人填写《安康学院2022年安全稳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

2.联评。学校稳定办、综治委和疫情防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情况进行联评,结合2022年各二级单位稳定安全考核情况,提出评选意见。

3.审定。学校稳定安全领导小组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推荐情况进行审议,报学校党委审定。

四、表彰和其他

1.学校召开工作会议,对2022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安排部署2023年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填写好的推荐表,连同2022年《安康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工作手册》于2023年3月13日前报保卫处。联系人:刘晓松,联系电话:3218075)。

3.学校将与各二级单位签订2023年《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请各二级学院、直属党支部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到保卫处(联系人:刘晓松,联系电话:3218075,电子版发邮箱:(1146630861@qq.com),以便对《安康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工作手册》进行科学、合理的修订。

附件:1.安康学院2022年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条件

          2.安康学院2022年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安康学院2022年安全稳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安康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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