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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年05月26日      关注 :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做好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生态文明教育工作的通知》(陕教体办﹝2023﹞10号)通知要求,结合近年来我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及目前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再次就我校开展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投放率为主线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和督促引导工作,使全校师生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达100%,投放准确率不低于80%,推进校园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提升师生生态文明素质。

二、工作任务

重点工作任务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和材料报送说明

1.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要将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纳入本学院、本部门整体工作,同布置、同开展、同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绿色学校”“生态文明教育”“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统一检查考评。

2.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班会、知识竞赛和利用宣传展板、宣传橱窗、校园网站、微视频、微信群、QQ群等,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世界水日、全国节粮爱粮宣传周等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

3.请二级学院按附件1的要求,于6月5日前报送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引导员、志愿者名单。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均需要报送,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QQ邮箱:363958401@qq.com

4.请在每季度末月10日前报送该季度垃圾分类工作小结(简要小结,内容为开展了几次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办了几期垃圾分类知识板报、利用网络媒介推送了多少次垃圾分类知识、多少人参加校园垃圾分类实践活动、组织了多少次垃圾分类引导员、志愿者在校园垃圾分类转运点等处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开展垃圾分类相关活动等)。同时报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及相关工作(活动)的图片、文字资料。只需要报送电子版材料(请注明单位名称,打包发送到QQ邮箱:363958401@qq.com)。

附件:1.安康学院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引导员、志愿者名单

          2.安康学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清单

          3.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手册

安康学院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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