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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青年教师导师培养结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24日      关注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康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6﹞182号)和《安康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培养目标任务书》,2021年导师对青年教师培养周期已经结束,须对导师和青年教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25日前,青年教师将所需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江南校区行政楼103室),个人总结、汇报PPT电子版发送至245851544@qq.com;

现场汇报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二、提供材料清单(时间范围: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或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1.至少一门课程的教学进度表、教案、期末考试试卷;

2.听课记录(青年教师);

3.导师听课、点评指导记录(导师);

4.青年教师个人总结(按照校发﹝2016﹞182号文件第五条、第六条,对照任务撰写)及教研科研成果支撑材料。(培养周期以内)

三、考核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积极配合此项工作。

2.请各位导师和青年教师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对照文件要求准备材料,完成考核任务。

3.因学校安排外出学习或培训不在校的青年教师,可以委托他人提交上述材料。

4.青年教师考核不合格,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下一个培养周期,另外选聘导师重新培养。

附:2021年导师培养青年教师名单

王明华、汪汉、王幸幸、郝东晓、郑智博、王帅、刘毅、刘锦、罗相如、谭志轩、刘思聪、鲁雨溦、张海莉、袁昌丽、赵娇艳、李望达、卢塑、任川、黄小荣、胡海波、唐雨行、李丹、蔡云超、谭海力、迟超楠、刘晶晶、唐爱杰、罗正人、陈晓帅、王臣荣、许连光、刘佳、张秋亮、张桂粉、韩露露、吴冲、单治彬、金文婷、范玉强、康晓媛、许浩、王亚萍、王蟾月

教师发展中心

教务处

202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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