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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验收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3年12月05日      关注 :

安康学院考点考生:

根据《关于2023年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验收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陕师培〔2023〕4号)要求,现将安康学院考点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教育政策与法规

2023年12月9日 08:10—09:40

江南校区10号教学楼

考场1:1021

考场2:1022

考场3:1023

考场4:1024

(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

2023年12月9日 10:00—11:30

高等教育学

2023年12月9日 13:10—14:40

教育心理学

2023年12月9日 15:00—16:30

新时代高校课程思政的理论与实践

2023年12月9日 16:50—17:50

二、注意事项

1.请各考生于12月7日—12月8日登录“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和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与验收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hanxigs.gspxonline.com/)自行打印准考证(以标准A4纸整面打印),并在系统通知页面提前查看考场位置、楼号及教室号等信息。

2.本次考试形式为线下开卷,只可携带培训指导用书(原本)参加考试,手机及其他参考资料不得进入考场。

3.请考生提前达到考场,请持身份证、准考证从安康学院图书馆大门(南环路)出入考场。

4.所有考生须按时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对考生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对有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且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补考考生根据报考科目参加相应场次考试,其他安排及要求与正考考生一致。

未尽事宜,请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915-3261706。

安康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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