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
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计划性,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使审计工作更好地学校高质量发展服务,按照中国内审协会第21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计划》《安康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相关规定和学校党政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统筹编制学校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需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填报2024年拟送审项目情况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及负责单位
1.校本级财务收支审计及部门预算审计项目,由审计处负责报送。
2.处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报送。
3.基本建设审计项目,由基本建设处负责报送。
4.小型建设及维修工程审计项目,由后勤保障处负责报送。
5.科研经费审计项目,由科研处负责报送。
6.上年度未审结,本年度需继续审计项目,由审计处负责报送。
7.其他各部门、学院报送需要审计的具体项目内容。
二、报送要求
以上各项内容须在2024年3月8日前报送(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江南校区南院行政楼审计处2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345388221@qq.com)。逾期未报送的,不再列入2024年度审计计划。审计处将根据各单位报送情况结合审计工作任务制定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并提交学校审计委员会审定。
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3261015
附件:1.基建工程、小型维修工程拟送审情况表
2.科研项目拟送审情况表
注:其他拟报审项目由各部门根据项目情况可自行设计表格。
安康学院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