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级及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现就校级、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及超期项目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
1、校级科研项目:
凡是到期的校级科技计划项目(青年基金、科技扶贫专项、思政专项、重点项目等)和高层次人才启动项目。
需要延期的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正常情况下只允许延期一年(学院签字盖章)。
2、横向科研项目(随时接收结题申请)。
二、项目清理
1.清理范围:2020年(含)以前立项的校内专项科研项目(各类专项项目、重点项目)和2020年(含)以前立项的高层次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2.未按本通知时间要求提交结题材料的清理项目,一律做撤项处理并收回结余经费。
3.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直接做撤项处理,学校将收回结余经费。
4.请各二级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结题清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各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状态清单请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三、其他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在2024年5月31日前提交材料申请结题,所有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1、安康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所需材料:
(1)《安康学院校级项目结题登记表》(仅需电子版);
(2)《安康学院科技项目结题证书》;
(3)《安康学院校级项目结题申请书》;
(4) 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
材料装订顺序:安康学院科技项目结题证书→安康学院校级项目结题申请书(注:三名副高以上同行专家鉴定意见及签名、二级学院意见及签字盖章)→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不需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
2、安康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所需材料:
(1)《安康学院横向项目结题登记表》(仅需电子版);
(2)《安康学院科研项目结题证书》;
(3)《安康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4)项目相关成果复印件;
(5)提交结题时间点经费本复印件;
材料装订顺序:安康学院科研项目结题证书→安康学院横向项目结题报告(二级学院审核签章、委托单位结题验收意见盖章)→项目相关成果复印件→提交结题时间点经费本复印件,不需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
注:结题所需材料模板请至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周瑶、谢蕊;联系电话:0915-3261072
科研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