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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2025年5月行政暨防汛总值班安排表

2025年04月30日      来源: 党政办       关注 :

安康学院2025年5月行政总值班夜间安排表

(5月1日-5月31日)

日 期 值班科级干部 值班处级干部 带班校领导 总带班校领导
5月1日 陈波超159****8698 王锐137****5137 崔晓明 余劲
5月2日 李小平182****0621 郑治国136****6521 余谦
5月3日 包明林185****9940 付争方137****5565
5月4日 张超152****6630 周云189****8820 安永强
5月5日 程昆木187****5995 王永东135****6543 屈险峰 钟生海
5月6日 王晓150****3693 崔炜荣158****2399
5月7日
5月8日
5月9日 王庚156****2817 汪超139****5775
5月10日
5月11日
5月12日 陈欢18909152866 李勇151****1606 崔晓明 余劲
5月13日
5月14日
5月15日 李秀春155****9566 刘连德139****6334
5月16日
5月17日
5月18日 毛德龙159****9097 刘志军137****8042
5月19日 安永强 钟生海
5月20日
5月21日 袁合涛151****8668 陈立强139****6135
5月22日
5月23日
5月24日 王中兴139****4453 李伟杰139****9956
5月25日
5月26日 余谦 余劲
5月27日 廖咸康137****5761 成波139****9540
5月28日
5月29日
5月30日 邹超然155****1668 杨高翔158****0987
5月31日 宋爱军139****2537 徐龙华150****5768

安康学院2025年5月行政暨防汛总值班周末白天值班表

(5月1日-5月31日)

时间 值班科级干部 值班处级干部 带班校领导
5月1日 张龄允182****1011 韩涛136****9852 崔晓明
5月2日 柯小敏186****0550 杨海蓉158****9969 余谦
5月3日 师帅153****5606 杨红156****1066
5月4日 李莉135****2598 郇红189****5738 安永强
5月5日 梁郭子139****3720 王瑜139****6085 屈险峰
5月10日 云洁189****8217 屈咏梅13991525658
5月11日
5月17日 谢蕊185****2627 黄婷134****6393 崔晓明
5月18日
5月24日 马媛媛159****6550 储玖琳135****6386 安永强
5月25日

安康学院2025年5月行政暨防汛总值班非节假日周内午间值班表

(5月1日-5月31日)

时间 值班干部 带班校领导
5月6日-5月9日 王毅150****9059 屈险峰
5月12日-5月16日 屈玉渊187****8087 崔晓明
5月19日-5月23日 刘敏139****1906 安永强
5月26日-5月30日 张纪生139****9215 余谦

(备注:此次排班人员顺序依据最新干部任命已作变更。)

值 班 须 知

一、值班地点:夜间/周末白天值班在江北校区4号公寓楼117室、118室,非节假日周内午间值班在江南校区行政楼109室。

二、值班时间:夜间值(带)班时间为当日18:00至次日早上8:00;节假日白天值班(含周末)时间为当日8:00至下午18:00;非节假日周内午间值班时间为当日12:00至下午14:30。

三、交接班时间:8:00 18:00;12:00 14:10(非节假日周内)。

四、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安康学院值班工作制度》(校发〔2024〕64号),值班人员履行《制度》中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的工作职责。

2.值班人员要负责接听、记录应急值班电话,确保校内外信息畅通。值班室设置学校总值班电话0915-3261835(江北校区科级值班室118室、江南校区行政楼109室),值班人员必须确保总值班电话24小时专人值守,如需巡视校园,应至少留守一人。值班人员答复来电时,对学校基本工作情况的查询应直接答复、处理,不明确的应协调相关部门答复、处理,确保电话回复处置得当;遇重要问题或值班人无法处理的事务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情况,并按领导要求作出处置,确保应急处置得当。

3.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每日在值班记录本上作好记录,做到要素齐全,详略得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时,须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概况、报告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处置过程和处置结果。

4.完成带班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值班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值班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使用值班电话等设施处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务。因特殊原因不能当值者,由本人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在党政办(稳定办)报备。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工作日期间夜间值班结束应向党政办电话交班;工作日外当值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日志》,并交代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确认接班人员已经任务交接清楚。

3.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通过互联网、微信等发送和传播值班信息。

4.值班人员应着装整洁、举止得体、待人热情、礼貌周到,文明接待;值班人员应爱护值班室值班设备,杜绝浪费。

5.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违反值班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党政办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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