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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2025年6月行政暨防汛总值班安排表

2025年05月30日      来源: 党政办       关注 :

安康学院2025年6月行政总值班夜间安排表

含5月31日,6月1日-6月30日)

日 期 值班科级干部 值班处级干部 带班校领导 总带班校领导
5月31日 宋爱军139****2537 徐龙华150****5768 余 谦 余 劲
6月1日 陈 颉187****8687 王克刚138****7237 屈险峰 钟生海
6月2日 饶龙海159****9353 蔡正旺137****3205 胡海青
6月3日 梁 波159****5987 宋权华187****6826 屈险峰

钟生海

余 劲

6月4日
6月5日
6月6日 徐江涛186****2559 袁光辉136****5865
6月7日
6月8日
6月9日 赵 海139****6699 程国栋139****1719 崔晓明
6月10日
6月11日
6月12日 邹 裟183****5200 杨运庚138****1199
6月13日
6月14日
6月15日 沈 芾131****7667 任森龙139****9016
6月16日 胡海青
6月17日
6月18日 张 利150****8602 朱 云136****5006
6月19日
6月20日
6月21日 刘 勇133****9553 曹 刚155****3577
6月22日
6月23日 安永强
6月24日 范 斌171****2111 单林波135****9240
6月25日
6月26日
6月27日 谭 磊187****7792 张哲华137****8787
6月28日
6月29日
6月30日 黄长江198****1510 刘子富138****5305 余 谦


安康学院2025年6月行政暨防汛总值班周末白天值班表

含5月31日,6月1日-6月30日)

时间 值班科级干部 值班处级干部 带班校领导
5月31日 覃春晖153****8807 田 静139****6268 余 谦
6月1日 沈宏洁177****9138 查 芳137****6158 屈险峰
6月2日 李泊霖155****7386 黄 娟180****8322 胡海青
6月7日 惠卫丽153****9208 王晓霞133****7600 屈险峰
6月8日
6月14日 杨斯清153****8585 房春艳136****8156 崔晓明
6月15日
6月21日 杨 蕾153****8770 肖红香137****1752 胡海青
6月22日
6月28日 梁 维150****4504 胡卫卫178****6016 安永强
6月29日


安康学院2025年6月行政暨防汛总值班非节假日周内午间值班表

(6月1日-6月30日)

时间 值班干部 带班校领导
6月3日-6月6日 赵雨恒185****6300 屈险峰
6月9日-6月13日 唐 维139****8217 崔晓明
6月16日-6月20日 吕仙利151****9908 胡海青
6月23日-6月27日 韩 晔159****3003 安永强
6月30日 王 康136****4233 余 谦

值 班 须 知

一、值班地点:夜间/周末白天值班在江北校区4号公寓楼117室、118室,非节假日周内午间值班在江南校区行政楼109室。

二、值班时间:夜间值(带)班时间为当日18:00至次日早上8:00;节假日白天值班(含周末)时间为当日8:00至下午18:00;非节假日周内午间值班时间为当日12:00至下午14:30。

三、交接班时间:8:00 18:00;12:00 14:10(非节假日周内)。

四、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安康学院值班工作制度》(校发〔2024〕64号),值班人员履行《制度》中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的工作职责。

2.值班人员要负责接听、记录应急值班电话,确保校内外信息畅通。值班室设置学校总值班电话0915-3261835(江北校区科级值班室118室、江南校区行政楼109室),值班人员必须确保总值班电话24小时专人值守,如需巡视校园,应至少留守一人。值班人员答复来电时,对学校基本工作情况的查询应直接答复、处理,不明确的应协调相关部门答复、处理,确保电话回复处置得当;遇重要问题或值班人无法处理的事务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情况,并按领导要求作出处置,确保应急处置得当。

3.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每日在值班记录本上作好记录,做到要素齐全,详略得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时,须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概况、报告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处置过程和处置结果。

4.完成带班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值班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值班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使用值班电话等设施处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务。因特殊原因不能当值者,由本人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在党政办(稳定办)报备。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工作日期间夜间值班结束应向党政办电话交班;工作日外当值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日志》,并交代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确认接班人员已经任务交接清楚。

3.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通过互联网、微信等发送和传播值班信息。

4.值班人员应着装整洁、举止得体、待人热情、礼貌周到,文明接待;值班人员应爱护值班室值班设备,杜绝浪费。

5.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违反值班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党政办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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