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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5年度“陕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5年06月06日      来源: 科研处       关注 :

各相关二级单位、部门:

接陕西省社科联通知,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陕西省统计局(以下简称“省统计局”)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合作设立2025年度“陕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研究

2.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

3.陕西工业发展效益分析及对策建议

4.陕西制造业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5.我省房地产市场风险监测研究

6.我省建筑业增长因素、发展趋势及对策研究

7.陕西零售业和餐饮业连锁企业发展状况及国内国际比较研究

8.陕西商贸流通业发展状况研究

9.陕西第二、第三产业单位就业人员状况研究

10.陕西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工资状况研究

11.我省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研究

12.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及对策研究

13.陕西交通物流成本费用情况分析

14.陕西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情况分析

15.陕西省企业数字化转型研究

16.陕西省文旅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研究

17.新质生产力视角下陕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

18.“双碳”背景下陕西民营企业绿色发展路径研究

19.聚焦新质生产力推动陕西民营企业转型发展的路径研究

20.陕西企业组织结构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选题方向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申报书及活页项目类型中选择合作项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统计局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含)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活页》及汇总表,并于6月13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6份)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电子版《申报书》、《活页》及汇总表发送至571121865@qq.com,发送邮件时请课注明课题简称“2025经济普查课题”。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统计局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结项需书面提交3-5万字结题报告及3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省统计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省统计局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在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25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统计局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统计局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联系人:谢蕊、周瑶;联系电话:3261072

科研处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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