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
首页

关于做好2025年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5年06月27日      来源: 科研处       关注 :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暑假临近,为消除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人员、财产安全,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与齐抓共管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暑假前自查整改工作

1.自查时间

2025年7月2日前。

2.自查范围

检查内容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主要包括责任体系、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安全准入、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机电等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消防安全等方面。在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安全自查的基础上,特别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特种设备(气瓶及高压设备)、废弃化学品处置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实验室进行重点检查。

3.情况处理

(1)发现隐患时,将发现日期、实验室名称、实验分室名称、房间号、负责人、存在隐患具体情况填入《安康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动态台账》(见附件1)。

(2)发现的隐患能立行自改的立行自改,自改完成后填写整改完成时间和整改完成具体情况予以销号。

(3)发现的隐患不能自行整改的,填写《安康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报告单》(见附件2)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尽快落实整改,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完成时间和整改完成具体情况予以销号。

二、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1.相关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安康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康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中安全管理体系及责任要求,各相关岗位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2.放假期间,不再使用的实验室,须消除火种,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关锁好门窗等。

3.放假期间实验室严禁接待校外人员来实验室进行实验及其他活动。

4.放假期间,有学生在实验室做实验的,须有指导教师值班或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较大实验的,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等,确保安全。

5.根据教师教学、科研工作的需求及指导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科研等任务需要,学生或教师需使用实验室的,按照二级单位内部管理要求办理手续,并严格执行假期实验室使用申请、审核和备案手续,填写《安康学院2025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登记表》,经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科研处和保卫处备案,请二级单位将相关信息填入《假期实验室使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三、材料报送

1.请相关二级单位做好放假期间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情况(包括需进行施工、改造、搬迁、安装、调试等工作的实验室)的统计工作,附件3和附件4(含纸质版和电子版)于7月5日前报送教务处实验实训管理科,其中科研实验室材料同时报送科研处综合科。

2.请相关二级单位将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动态台账》(截止2025年6月30日前)电子版于7月2日前发送至邮箱。

教务处联系人:卫代瑶联系电话:3261124

科研处联系人:云洁;联系电话:3261072

电子邮箱:aku_kyc@aku.edu.cn

科研处      教务处

2025年6月27日

上一条:安康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下一条:陕南发展研究院第十一届年会征文通知

关闭

安康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0

陕ICP备 17014456 号    地址:中国 陕西 安康市育才路92号    邮编:725000

总访问量:位访问者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