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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2025年7月、8月行政暨防汛总值班安排表

2025年06月30日      来源: 党政办       关注 :

安康学院2025年7月行政暨防汛总值班夜间安排表(7月1日-7月4日)

日 期 值班科长 值班处长 带班校领导 总带班校领导
7月1日 陈波超159****8698 郭西魁159****6663 余 谦

钟生海

余   劲

7月2日
7月3日
7月4日 李小平182****0621 李景林137****2703

安康学院2025年7月行政暨防汛总值班非节假日周内午间值班表(7月1日-7月4日)

时间 值班教师 带班校领导
7月1日-7月4日 王 康136****4233 余 谦

安康学院2025年暑假行政暨防汛总值班安排表(7月5日-8月31日)

日 期 日间值班 夜间值班 带班校领导 总带班校领导
7月5日 江 微137****3855 肖 剑136****5860 余 谦

钟生海

余   劲

7月6日
7月7日 屈险峰
7月8日 钱 莉139****6715 包明林185****9940
7月9日
7月10日
7月11日 张亚晴156****8932 王 刚136****7311
7月12日
7月13日
7月14日 李 靖157****9878 刘星亮183****5883 崔晓明
7月15日
7月16日
7月17日 王思亚198****3398 王 毅150****9059
7月18日
7月19日
7月20日 张 慧138****5500 张 超152****6630
7月21日 胡海青
7月22日
7月23日 艾 蕾187****9297 李支其133****0912
7月24日
7月25日
7月26日 李 磊138****1703 程昆木187****5995
7月27日
7月28日 安永强
7月29日 胡 敏188****9816 陈绪敖159****4118
7月30日
7月31日
8月1日 王 璐151****0516 王 庚156****2817
8月2日
8月3日
8月4日 黄 娟152****6317 李成仙153****3111 余 谦
8月5日
8月6日
8月7日 王丽娟150****2796 陈 欢189****2866
8月8日
8月9日
8月10日 李 侠138****3268 袁合涛151****8668
8月11日 屈险峰
8月12日
8月13日 鲁 澧198****0688 李秀春155****9566
8月14日
8月15日
8月16日 周 静180****1022 孙保本159****6223
8月17日
8月18日 崔晓明
8月19日 肖薇薇138****6989 毛德龙159****9097
8月20日
8月21日
8月22日 杨朝霞133****8673 李 川136****7676
8月23日
8月24日
8月25日 杨 芳138****8067 王中兴139****4453 胡海青
8月26日
8月27日
8月28日 李黎黎159****5826 黄 勇136****8825
8月29日
8月30日
8月31日 沙 薇151****0798 廖咸康137****5761


值 班 须 知

一、值班地点:夜间/周末白天值班在江北校区4号公寓楼117室、118室,暑假及非节假日周内午间值班在江南校区行政楼109室。

二、值班时间:夜间值(带)班时间为当日18:00至次日早上8:00;节假日白天值班(含周末)时间为当日8:00至下午18:00;非节假日周内午间值班时间为当日12:00至下午14:30。

三、交接班时间:8:00 18:00;12:00 14:10(非节假日周内)。

四、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安康学院值班工作制度》(校发〔2024〕64号),值班人员履行《制度》中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的工作职责。

2.值班人员要负责接听、记录应急值班电话,确保校内外信息畅通。值班室设置学校总值班电话0915-3261835(江北校区科级值班室118室、江南校区行政楼109室),值班人员必须确保总值班电话24小时专人值守,如需巡视校园,应至少留守一人。值班人员答复来电时,对学校基本工作情况的查询应直接答复、处理,不明确的应协调相关部门答复、处理,确保电话回复处置得当;遇重要问题或值班人无法处理的事务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情况,并按领导要求作出处置,确保应急处置得当。

3.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每日在值班记录本上作好记录,做到要素齐全,详略得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时,须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概况、报告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处置过程和处置结果。

4.完成带班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值班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值班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使用值班电话等设施处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务。因特殊原因不能当值者,由本人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在党政办(稳定办)报备。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工作日期间夜间值班结束应向党政办电话交班;工作日外当值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日志》,并交代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确认接班人员已经任务交接清楚。

3.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通过互联网、微信等发送和传播值班信息。

4.值班人员应着装整洁、举止得体、待人热情、礼貌周到,文明接待;值班人员应爱护值班室值班设备,杜绝浪费。

5.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违反值班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党政办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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