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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启动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5年08月11日      来源: 科研处       关注 :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和《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技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原则

(一)提名者应当坚持“四个面向”,提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具有前瞻性、原创性、战略性,支撑引领陕西产业高质量发展并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重大成果。

(二)提名者应当提名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

(三)提名者应当坚持以德为先,以学术水平为重要标准,秉持科学精神,弘扬良好作风学风,对候选人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四)提名者应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在提名、协助答辩和异议处理等工作中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抵制“打招呼”“跑找要”等各种干扰评审的行为,维护评审公正性和严肃性。

二、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2025年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采取提名专家、提名单位(统称提名者)提名的方式,我校统一通过安康市人民政府提名申报。具体操作方式见提名工作手册(附件3)

(二)提名等级

1.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创新驱动秦创原奖分为杰出贡献奖和贡献奖两个类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专用项目仅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2.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按等级标准提名、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提名项目提交后,等级不得变更。提名评审的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

3.提名者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1),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签名。

(三)形式审查不合格情况

1.论文、专利等相关成果重复使用。

2.同一候选人在2025年度被重复提名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3.2023和2024年度省科技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又提名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4.2023和2024年度提名但未获奖的项目,又以同样成果提名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5.2024年度通过专业会议评审后撤奖的项目,又以相关成果提名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6.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7.通用项目提名材料含涉密涉敏信息。

8.自然科学奖代表性论文(专著)发表(出版)年限不足2年(2023年8月1日以后发表或出版);自然科学奖完成人不是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

9.技术发明奖前三完成人不是所列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列入发明人均不是项目完成人的发明专利。

10.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整体技术应用时间不满2年(2023年8月1日以后应用);未提交相关部门行政许可证明的或者行政许可时间未满2年(2023年8月1日以后许可);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未整体验收通过。

11.在陕连续工作少于5年或每年少于6个月(2025年8月1日前)的外籍人员,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12.2020年以来未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或“陕西省三秦友谊奖”的候选人,提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13.其他不符合《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等要求的情况。

(四)提名程序

由安康市科技局通过账号登录系统生成各奖种提名号,分配给申报完成单位,我校领取账号后分发申报人,申报人在截止日期内填报提名材料。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网址:https://cgjl.sstrc.com/index.aspx

2.提名公示

所有提名项目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提名手册(附件3)的要求进行,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需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

三、提名书填写要求

1.通用项目提名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通过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在线完成,纸质版由系统生成的电子版打印,未通过系统生成自行编写的不予受理。

2.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应与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一一对应,并在系统中上传。纸质版提名书中须提供原件的部分(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专家提名意见、完成人合作关系等),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提名书对应页面。

3.纸质版提名书主件与附件材料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双面打印。提名书主件彩色打印,附件一律采用A4规格,原件是彩色的使用彩色复印。

4.候选项目(人选)8月25日起可在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专家提名的,提交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公示情况及结果(主责专家签字)。

(二)单位提名的,提交提名函1份(各设区市由政府办公厅来函),内容应包括公示情况及结果;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项目汇总表》(由系统导出,汇总表为多页的,每页均加盖提名单位公章)。

(三)未进行提名前公示和未说明公示情况的不予受理。

(四)纸质提名书必须与电子版内容严格一致。

(五)科普项目需附2套科普作品。

(六)专用项目按省委军民融合办要求报送。

五、提名时间要求

1.请于各学院于8月23日18:00前将《拟提名项目数目统计表》(附件1)excel版发送至指定邮箱(827200877@qq.com),学校将根据需求分配提名号。报奖系统于8月25日开放。

2.网络提名截止时间为9月20日。

3.各申报人于9月21日前将纸质提名书原件及电子版报送科研成果与社会服务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邹裟  联系电话:3261801

提名详细要求见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s://kjt.shaanxi.gov.cn/kjdt/tzgg/202508/t20250808_3552917.html)通知公告栏。


科研处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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